一、存单、存折挂失,要使用身份证件来证明您是存单、存折的合法主人。若存单(折)使用了与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名字,出现了同音字、乳名、曾用名、笔名,甚至他人姓名,储蓄机构将不予认同,拒绝办理。假若想证明存单确属于己,您必须去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、街道办事处、本人单位等开出印刷体的正式的书面证明来证明这个误差。
二、加补密码、修改密码要使用身份证件,若存单(折)与身份证件的名字不一致,也不能证明存单(折)的归属,储蓄机构不予办理。
三、定期存单办理部分,全部提前支取的,要交验身份证件,以证明存单属于本人所有。若使用了别名、同音字,出现了存单姓名与身份证件不一致的情况,储蓄机构不予认可,不能办理。
四、提取五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存款时,需要出示身份证件,银行为了保护储户的利益,身份证件与提款人存折姓名一致后,方可支取现金。